王俊周(1915-1997)原名王士楷。山东省诸城市枳沟镇东安村人。1945年1月参加八 路军0 1946年7月1日加人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王俊周怀着抗日保家的初衷,参加国民党地方军队张希贤部队,历任国 民党军连长、副营长、营长、团长等职0 1941年2月,王俊周率部在驻地凤凰官庄痛击日寇, 击毙日军小队长1人、士兵2人,缴获手枪和38式步枪各1支、指挥刀l把、子弹百余发,受 到国民党山东省政府通令嘉奖。1945年1月,张希贤部主力部队起义投诚,被改编为山东军 区独立第3旅,王俊周任该旅7团团长。嗣后,率部参加解放诸城、歼灭伪顽李贤斋部等战役 战斗。解放战争时期,历任滨海三分区特务团l营营长,滨海军区警备旅3团3营营长,第9 师25团参谋长,第22军教育大队教育长、大队长等职。参加宿北、鲁南、泰安、济宁、洛阳、开 封、睢桤、济南、淮海、渡江、浙东等战役战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浙江省奉化军管 会主任,第22军64师190团团长、师参谋长,沈阳高级炮兵学校学员,第22军炮兵司令部 参谋长、副司令员,舟嵊要塞区岱山守备区副司令员等职。1973年7月离休,离休期间曾任 军分区干休所党委副书记。先后被中央军委授予三级解放勋章、独立功勋荣誉章。1997年10 月,在江苏镇江医院病逝,享年82岁。王俊周,曾用名,王士楷,男,生 于1915年10月,枳沟镇东安村人,高 巾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原任守备区副 司令员(正师职),1973年7月离休。 鮮,統任营&、账、团参谋长、 师参谋长、副师长、守备区副司令员等职。 1948年3月在洛阳战役中荣立二等功1次,6月在开封战 役中被评为甲等工作模范;1954年12月,荣立三等功1次; 1957年被授予三级解放勋章1枚;1984年4月,因离休后发 挥余热,积极工作,荣立三等功1次;1988年被授予功勋荣 誉章1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