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嘉祥(1922.2~2005.1),男,山东临沂人。194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5月至1942年11月,任八路军山东纵队二支队通讯员。1942年11月至1943年11月,任山东省日照县政府征收员、征收组组长。1943年11月至1947年12月,任日照县工商局检查员。1947年12月至1948年6月,任工商局沙河站站长。1948年6月至9月,任滨海区工商局训练班。长。1948年10月至12月,任郯城县税务局码头事务所所长。12月至1949年5月,在中共中央华东局党校学习,任副班长。)49年5月至6月,任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工商科副科长。1949至1950年5月,任崇德县人民政府税捐处负责人。1949年8月0年5月,任崇德县财政科副科长。1950年5月至1951年5月,任财政科科长、县税务局局长。1951年4月至9月,任中共嘉兴经济委员会秘书。1951年9月至1953年3月,任嘉兴区专员公局检查科科长。1953年3月至1954年5月,任嘉兴市税务局局}54年7月至1957年12月,任嘉兴专区专卖处副主任、专卖公司1957年12月至1958年5月,任嘉兴专员公署商业局干部。1958年5月至11月,任浙江省海盐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1958年11月至1960年5月,任海宁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1959年12月至1960年7月,任中共海宁县委常委。1960年5月至7月,任中共海宁县委财政贸易部部长。1960年7月至1961年10月,任嘉兴龙港公司党委委员、公司副经理。1961年10月至1967年12月,任中共海盐县委常委。1961年10月至1962年6月,任中共浙江省海盐县委财政贸易部部长。1961年12月至1963年5月,任海盐县物价委员会副主任。1962年6月至1963年2月,任中共海盐县委城镇工作部部长。1963年2月至1967年12月,任海盐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1967年12月至1976年10月,任海盐县革命委员会常委。1970年11月至1972年6月,任长兴海盐煤矿革命委员会主任、党支部书记。1971年1月至1977年10月,任海盐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副组长。1973年2月至1979年3月,任中共海盐县委常委。1979年3月至1984年2月,任中共海盐县委副书记。1983年5月至1984年7月,任政协海盐县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