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斌别名于凯,男, 汉族,1932年1月出生,山 總阳人,巾共党员,1946 年革命,曾任 济南市安全局副局长。 主要业绩:毕业于中国 人民大学,1946年10月入伍, 1947年2月12日入党。1992 年离休于山东省国家安全厅济南局。在职参加革 命T.作四十六年。曾历任过山东省牙前县参议会 通讯员,牙前县公安局桃村分局战士。山东省胶 东公安局警训大队三中队小队副队长,青岛市公 安局台东分局郭口路派出所干事,青岛市公安局 一处六科报务员;山东省公安厅一处侦察干事, 济南市公安局一处六科科员,济南市槐荫区人民 法院审判员、代理院长,副院长。济南市公安局 槐荫分局副局长、局长兼党委书记。济南市国家 安全局副局长(正局级)兼任济南市旅游局副局 长等职。自幼受老党员老模范母亲王淑芬的教育 培养,立志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不管在学校、 部队单位,对党忠心耿耿,对党组织忠诚老实, 大公无私因而在学习、T.作中,获得领导的表彰。 在学校参加儿童团,站岗、放哨、盘查行人,在 学生会任生产委员,带领同学开荒种田,生产自 救,参加党组织的|2、密活动,任通讯员背粪筐拾 肥掩护身份,传递情报,空闲財还要打麻线,放 棉线,因成绩显著,荣立二等功c 1947年国民党 反动派,进攻胶东时,在复杂、动乱、危险的情 况下,独自一个人克服艰难、险境,圆满完成传 递任务,多次受到上级组织的表扬。1948年11 月16日,解放烟台战役时,上级领导让他和战友 宫学本两人押送=辆装满北海币(人民币前身) 的独轮车,胃着枪弹准时送到目的地胜利完成任 务,为解放后的烟台市民,提供了正常生活的保 证,受到领导表扬。1949年6月解放青岛行军路 上,克服困难,不怕牺牲,救助战友避免掉队现 象发生,深受领导的赞誉,受上级首长的表扬。 1949年6月青岛解放后,组织派他跟所长贾效勤 接受青岛市公安局台东分局郭口路(分驻所)派 出所的工作,当时人手少,情况复杂,他独自一 人想方设法,克服种种困难,向未逃走的国民党 警察讲道理、讲政策,让他们口服心服,取得信 任,为稳定社会治安作出贡献,受到所长和上级 领导的表扬。1950年在郭口路派出所禁毒「.作中, 由于深入群众秘密调查T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 表扬,任侦察员期间,无论被派到侦察对象周边 或是派到东北、西北、江南、大西南等地区侦察, 长时间离开领导,独自一人开展调査任务,在东 北雪坳地区,生活十分艰苦,常常是走着进去滚 着出来,沼泽地更是走着进去爬着出来。西北是 沙漠地带,西南雨水多,灾情频繁,不管遇到什 么天气,都下定决心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被 领导誉为“侦察专家”,在执行任务中,有时迷路, 摸石碑、摸树杆,查脚印,找马蹄印,寻找路线, 有病住院几十天领导不知道,无法联系,但在自 己思想上,坚信党的考验,接受锻炼。1957年在 法院工作时,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严格要求自 己,把众多破碎家庭团结和好,甚至成了儿女满 堂幸福的大家庭,至今见面感激不尽,在审判和 公安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实事求是一心为民,在处理案件中,对罪犯决不 手软,对群众视为亲人。坚持宁拉勿推,对当事 人,一视同仁,以教育为主,决不冤枉一个好人, 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量刑适当,为民解忧,有 的当事人受了处罚或被判刑,释放后,还有的出 国回来广悔过自新,特地当面致谢。在新建国家 安全局(1985年)和兼任市旅游局副局长丁.作方 面,更是难度大任务重。安全局刚筹建,一无所 有,要快速组建基地,建办公大楼,还不能影响 安全局丁作任务,又要引进资金项目,开创旅游 新局面,当时干部群众积极性很高,为安全局T 作开创了好的开端,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至今得 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赞扬。总之,始终坚持在其位 谋其职,问心无愧,对党和人民的革命事业,无 限忠诚,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讲科学,反对邪 教,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是党的儿子, 党给了一切,只要有一口气,无论何时何地,都 要为党的事业奋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