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常云 1922年1月生,安徽肥西人。194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上校军衔。1938年9月参加新四军,任新四军4支队7团1连战士、团部通讯员、3营7连班长。1941年1月任新四军2师4旅10团3营7连班长、排长、9连排长、副连长、连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东野战军第2纵队4师师部侦察队队长、11团3营副营长、2营营长、3营营长,第三野战军21军61师182团3营营长,华东军政大学1总队2科9队学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35军314团副参谋长(未到职),第22军66师197团副参谋长、副团长、团长。1956年任第65师副师长,舟嵊要塞区定海守备区副司令员、第17文化速成中学1队学员、舟嵊要塞区嵊泗守备区副司令员,军事学院合成军队指挥第10期学员、舟嵊要塞区嵊泗守备区司令员。1970年4月任上海警备区副司令员(在军事学院高级系1期学习)。1981年2月任江苏省军区副司令员。1984年离休。1955年被授予中校军衔。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960年晋升为上校军衔。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 2008年12月18日在上海逝世,享年8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