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升,男,大学毕业,中共党员,南院乡龙王沟村人。一 1943年参加革命工作,任过小学教员,区公所粮秣员,县政府财政科科员。1949年南下,历任区长,区委副书记,县人 委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华东政法学院刑法教研组长、讲师、党总支书记,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党组成员、研究室组长。1972年调复旦大学,历任中文系党总支副书记,、外文系党总支书记,校人事处长,校党委委员,复旦大学分校副棱长,校党委委员。后调任上海大学文学院副院长、院党委委员。1985年离休。现为律师,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 王文升男,汉族,1926 年11月出生,山东招远人, 1943年参加革命I:作,中共 党员,曾任上海大学文学院副 院长、院党委委员。 主要业绩:1943年参加革 命T.作,曾在本县担任过小学 教员,K公所粮秣员、县政府 财政科科员。1949年渡江南 下,历任宝山县刘行区区长,区委副书记,县人 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政府党组成员。1953年调 中央政法干校学习。结业后,调华东政法学院, 历任刑法教研组副组长、组长、讲师、兼职律师、 党总支书记.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党组成 员、社会问题研究组长。1972年调复旦大学历任 中文系党总支副书记、校党委办公室负责人、校 党委委员、外文系党总支书记、校人事处长、复 旦分校副校长兼法律系主任。分校转为上海大学 文学院后,任副院长、院党委委员。先后还曾兼 任过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刑事辩护研究会主任, 《法学》杂志编委、上海市法学会理事、副秘书 长等。1985年离休=王文升同志在解放区小学读 书多年,接受革命进步思想教育,高小毕业后, 十七岁参加革命。全国解放后,他服从党组织的 安排,在党的培养教育下,长期从事高等学校的 法学教学和政治思想,行政领导T.作。刚开始进 大学任教时,因原有学历低,所讲的刑法课程业 务基础差,遇到的困难很大,但他能迎难而上, 经过刻苦努力学习,终于克服了困难,适应T.作 的需要,走上大学的讲台。三十多年来,在法学 教育、律师工作中,在教书育人方面,都做出了 一定的贡献。]985年荣获上海大学颁发的从事教 育丁作十年荣誉证书。1988年荣获中华全国律 师协会颁发的自五十年代从事律师T.作的荣誉证 书,和上海市律师协会颁发的荣誉证章。在法学 研究所T.作时,他参加集体编写《大流氓杜月笙》 一书,1965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