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芬女,汉族,1925 年10月生,山东文登市人, 初中文化程度,1944年10月 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H 共产党,曾任中共抚顺市纪委 专职常委兼机关党支部书记, 市直机关党委常委。 主要业绩:1944年4月, 任村基干民兵小队长,村妇救会副主任、区学救 会副主任,1944年10月入党后,任区妇救会干事。 1945年12月,经组织统一调动赴东北工作,曾任 辽东省委机要收发员、吉林省柳河土改工作团小 队长、牛庄县沙河口区区委副书记、营口县旗口 区、高坎区区委书记。1950年后,任辽东省妇联 生产部长、抚顺市委财贸部干部处处长。I960年 7月后,任抚顺市商业局党委副书记、抚顺市饮食 服务公司党委书记、望花区区委常委、革委会副 主任、新抚区革委会副主任、抚顺市二商局党组 副书记、副局长。1980年9月,任抚顺市纪委常 委,至1983年3月,离职休息。王常芬同志在国 家民族灾难深重的时刻,在共产主义旗帜和革命 进步思想的感召下,毅然参加革命:入党前,曾 在本村担任领导职务,发动并组织全村妇女参加 识字班、站岗、放哨、埋地雷、送情报、做军需 品、护理八路军伤病员,积极支援抗日战争=参 加革命后,紧紧追随中国共产党,听从党的调遣, 服从组织分配,远离家乡奔赴东北。为了民族的 解放,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在那战火纷飞的 日子里,不论在紧张繁忙的支前中,不论在硝烟 弥漫的战场上,不论在危险复杂的土改中,作为 一名女性,面对白色恐怖以及难以想象的恶劣环 境,能以英勇顽强随时准备牺牲的精神,克服了 千辛万苦,战胜了千难万险,屡屡出色的完成上 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 利、中华民族的解放和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自 己的一份贡献。建国后,一直担任领导职务,但 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政治上, 坚持理论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同心同德,历次政治 运动中,能够严格执行党的政策;T.作上,坚持 实事求是,经常深人基层开展调研,为群众办实 事,在市纪委研究处理违纪案件中,重证据,严 把事实关,执纪公正;生活上,一贯坚持艰苦朴 素,勤俭节约,严以律已,廉洁自律,在商业战 线T.作30余年,做到了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没 有一次多吃多占,深受广大干部职T.赞誉;作风 上,平易近人,无论在哪个单位工作,始终与群 众打成一片,是群众公认的清政廉洁干部。几十 年来,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出 色地完成了T.作任务,多次受到上级的表扬、群 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