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章同志简介:

男,汉族,1928年10月出生,山东菏泽人,1940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曾任东明县政府勤务员、菏泽专署公安处服务队员;1947年5月任公安处保卫队收发、事务长、党支部书记,东明县一区公安助理员,平原省劳改总队第六大队教导员,省公安厅四处行政科秘书、狱政科副科长。1948年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菏泽地区机关 到黄河北整党,军队到陇海路以南整军,该同志 所在的公安处保卫队仍留下坚持战斗。这时敌众 我寡,敌人企阁以强大的兵力把我军包围。我军 为了跳出敌人的包围圈,夜间从齐滨县急行军到 曹县万庄。进村以后先挖丁事,作好战斗准备。 上午8点多钟,敌人一连多的兵力从南向北行进, 路过该村。虽敌众我寡,但由于敌军不备,遭到 我军突然袭击。经过激烈战斗,除俘虏几个敌人 外,其余全部被消灭。并缴获二挺重机枪及全部 武器。受到上级的表彰。1952年12月调新乡骨胶 厂,先后任厂长、党委书记。1953年在新乡骨胶 厂任厂长时,厂里的烟筒需加固修理,脚手架刚 刚搭好,便狂风大作,把刚搭好的脚手架刮倒贴 在烟筒上。架助风威,烟筒随时都有倾倒的危险。 而解决的唯一办法是由人上去,用绳绑住脚手架 上端,把脚手架拉直,离开烟筒,才能保住烟筒 不受影响。风越刮越大,=.十多米高的烟筒随时 都有被刮倒的可能。人若上去,当然也随时都有 生命的危险。在这危急时刻,他毅然亲自爬上去, 圆满的完成了任务,深受群众的好评.并被河南 省公安厅荣记“二等功臣”。1958年9月至1979 年4月先后任中共新乡市重工局委员会副书记兼 组织部长、中共新乡市委工业部干部科科长、中 共新乡市组织部办公室主任、新乡市公安局副政 委兼政治部主任,新乡市针织厂副厂长、党委副 书记、书记,新乡市中原纺织厂党委书记。1979 年5月调任新乡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1985年5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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