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多竹男,汉族,1925 年10月6日出生,山东招远 人,1945年8月参加革命I. 作,中共党员,曾任安徽省人 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业绩:1945年8月 参军,历任班长、连指导员、 金矿区武装部长等职。1951 年6月调安徽,任过地委组织 部干事、组织科长。1955年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人事处副处长兼检察员。1970年调安徽大学,曾 任副处长引。1978年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副主任。现已离休。战争年代曾荣立三等功二次; 曾被评为二等民兵模范。1945年年我领导城乡民 兵训练,能按时完成任务,被北招县武装部评为 二等模范,并发给奖状。1946年胶东抗大学习期 间,因为国民党顽八军从青岛登陆,县里成立了 爆炸大队,上前线开展对敌斗争,在积极报名参 加,被任命为班长,在斗争中能圆满完成任务, 立了 =等功,特发给奖状。1947年国民党重点进 攻山东,县里成立基干民兵大队,调我任连、队 指导员,编到九纵74团,随军运送弹药,我战场 上抢救伤员,运送到战场第一救护所,并担任掩 埋牺牲的战士。在战场上虽然有国民党飞机扫射 轰炸,民兵有的受伤,我都能组织带领和教育队 员去完成任务。没有一个伤员被抛弃掉:在参加 孟良崮战役中,我们的连队都能完成多项任务, 并给我记三等功3 1947年10月国民党占领招远 县,地主恶霸还乡团到乡村提杀乡干部,使干部 昼夜不敢回家,县委命令各区成立武丁队,任我 为队长。到敌战区开展对敌斗争打击还乡团,保 护干部群众,解除群众和村干部的恐怖心理,一 直到国民党败退还乡团逃跑,我武工队任务完成 后,受到区委的表扬。孙多竹同志参加革命后, 紧紧追随中国共产党,听从党的调遣,服从党的 命令,认真遵守=大纪律八项注意,时时处处从 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迅速成长为一个合格的革 命战士,成为光荣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员。为祖国 的解放事业和中华民族的独立立下了功劳。做检 察工作三十年,为检察事业做出贡献,最高人民 检察院授予荣誉证章和荣誉证书,在被党培养、 提拔担任了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后更是以身作 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该同志对党、对人民、对革命事业无限忠诚,他 始终善于积极加强政治学习,积极领会党的方针、 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多次受到 上级表扬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