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奎同志简介:

宋光奎,女,1931年3月出生,沂南县大庄镇东沂庄村人。 宋光奎出生在沂河岸边一个贫苦家庭,3岁丧父,姊妹四个和母亲相依为命,艰难度日。沂南县是抗日根据地,母亲1941年就秘密加入了共产党,家族里的一些长辈也是地下党员。受他们的影响,宋光奎从小就接受革命思想,热爱共产党。母亲29岁守寡,特殊的家庭背景,使她们家成了区委地下活动点。每逢区委在她家里开会,宋光奎就和弟弟在锅屋门口站岗放哨;日本鬼子来了,他们递个信号,开会的人就每人一个筐头子和粪叉,佯装去村外拔豆茬儿。村里有一个汉奸,论辈分,宋光奎喊他叔。一次,他拿着鞭子气势汹汹地来问有没有八路,被她巧言骗走了。从此,区 委的人管她叫“小人精”。这年12月底,这个汉奸回家结婚,区委干部正在地里拔豆茬儿,把他骗过去,逮住枪毙了。 1944年,年仅13岁的宋光奎担任了村识字班队长、指导员。她除了组织识字班上课学文化外,还和母亲一起,在本村和刘家店子、河阳等周边村动员村民参军,其中一次动员30多名青年参军,有一家两口人都报了名,仅宋光奎近门的哥哥,就被她动员了10人入伍。宋光奎的同胞大哥宋光照,入伍后一生从戎,在南京军区师职离休。1946年至1947年,村里的男青年几乎都上了前线,宋光奎就和本村进步女青年朱桂花、齐文秀等人组织妇女做军鞋、磨小米,常常干到半夜。她家里住过后方医院的女兵,她和母亲把床让给同志们睡,自己打地铺,洗脸盆也让给女兵洗脚。表哥曾给过宋光奎一个大洋,也被她送给了陈毅部队的一个女兵。 1947年2月,宋光奎参加了武工队,4月加入共产党,在沂南、莒县、莒南交界处打游击,她的主要任务是藏粮食和衣服。年底部队缺粮,地方工作人员没有东西吃了,她就和齐文秀去讨饭。路人不解,问: “你们两个这么俊,怎么不找婆家?” 1947年底,组织上送宋光奎到沂东县委党校学习,结业后安排到河阳区任青年干事。1948年9- 月到沂东县(1949年7月并入沂南县)财政科工作,任会计。1950年调依汶区工作,任统计干事。1952年调一区工作,历任宣传干事、宣传委员、区委秘书,同年秋到沂水地委党校参加整党训练班学习,结业后到单家庄参加整党试点工作。1955年6月调临沂县十五区工作,历任组织委员、区委副书记。 1956年1月,宋光奎的丈夫高英元从临沂地委调费县纪委工作,她随丈夫一起调来费县,先后任刘庄区委副书记、刘庄公社党委书记。组织决定她任刘庄区委副书记时,她才25岁,家里有两个幼儿,第三个孩子刚刚出生。她不顾家庭和孩子拖累,不怕农村条件艰苦,坚决服从组织决定,把两个年幼的孩子撇在家里,抱着刚满月的婴儿来到了刘庄区。当时,刘庄区的工作经常是县委批评的对象,委员之间不团结,大家工作情绪不高。宋光奎来到区委后,从党的事业出发,既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大家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了,很快打开了工作局面。为了便于工作,她把家安在离区五里远的广丰乡,住在村民家里,把孩子托付给房东大娘照看,全身心扑在工作上,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称赞。1957年3月, 《人民日报》以《区委会来了个女书记》为题,报道了她的先进事迹;同月, <大众日报》也作了报道。 1959年6月,宋光奎调任费县县委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妇女联合会主任,从此和妇女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1960年7月任县委委员。1963年11月被选举为中共山东省第二次党代会代表,12月出席中共山东省第二次代表大会。1964年11月至1965年4月,参加省、地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团,任分队长、中心组长。1966年至1969年参加库区移民工作。1969年11月任费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群工组副组长。1972年7月调任县委党校副校长。1973年5月任县妇联主任。1977年5月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980年8月任县委统战部部长。1981年5月任政协费县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1984年6月离职休养后,宋光奎积极发挥余热,担任费县老年体协副主席,带领县老年门球队、三八门球队,在省内外比赛中获得了好成绩。2007年,宋光奎的事迹被载入《开国将士风云录(第一卷)》,并颁发开国将士纪念章。 2010年11月,宋光奎随孩子到日照市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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