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菊茂,1921年10月出生于山东省招远县上院村一个贫农家庭。11岁在本村上小学。12岁因生活困难辍学,在家劳动,后当雇工。1939年11月,参加孙务本游击队,在八支队一梯队当兵。1940年1月初,在与日军战斗中被打散,投奔八路军。 1940年1月,他参加胶东区抗日救国会。4月,分配到北海专署警卫连任战士。7月,调胶东办事处警卫营一连任战士。参加掖县战斗。1941年1月,任班长。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7月,任胶东区主任公署警卫营一连班长,参加海阳县发城围困赵保元顽军战斗。1942年6月,人山东纵队五支队教导营一队参加军政训练。此时,五支队改建为胶东军区。10月,毕业回原单位,不久提升副排长。在荣城参加冬季反“扫荡”战斗。1943年3月,山东纵队第五旅并人胶东军区,他调十三团一营二连任副排长。6月,入胶东军区教导二团五队参加军政训练。11月,回十三团一营任一连副排长。一连奉命拔除黄县芦头集敌据点,他率突击队冲入据点,全连歼敌150多人。1944年2月,调三连任副排长,参加莱西小河崖歼顽军赵保元战斗。4月,参加庄马台歼伪皇协军战斗。6月参加马连庄歼日伪军战斗,任代理排长。8月,三连奉命拔除平度县蓝嫡镇(今蓝底)敌据点。他率突击队冒着敌人火力封锁,反复冲击,攻克敌据点,歼伪军200多人。突击队人员大部牺牲,他负重伤,人南海(四)军分区残废所休养,后转北海(二)军分区休养,评为三等乙级伤残。12月出院,任招(远)北县公安局警卫队副队长。 1945年12月,调胶东第二军分区招北警卫连任副连长。1946年6月,任招北警卫营参谋,因工作积极荣立三等功。11月,任招北指挥部参谋殷股长,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二等功。1947年4月,任招北警卫营副营长,多次参加与国民党第八军作战。7月,任招北指挥部副指挥。12月,参加黄县龙口战斗。1948年1月,入华东军政干校胶东分校一大队一中队参加军政训练,两次荣立三等功。11月,任北海军分区归队营副营长。1949年8月,任军分区警卫营副营长。 1949年12月,调任华东警备第五旅炮兵营副营长、营党委副书记。1950年11月,五旅改编为- O-师,他调平(度)南县人民武装部任副部长。1953年8月,平南、平西两县合并为蓼兰县,任部长。1954年10月,县人民武装部改建兵役局,任蓼兰县兵役局第一副局长、县委委员。1955年12月,任局长。同年被授予少校军衔,荣获独立自由奖章、三级解放勋章。1956年3月,蓼兰县撤销,县兵役局并入平度县兵役局,他调任招远县兵役局局长、县委常委。8月,改任莱阳县兵役局局长、莱阳军分区党委委员。1960年,县兵役局番号撤销,改任县人民武装部部长、部党委书记。1961年12月,任济南军区政治部生产供应科科长。1962年12月,调任牟平县人民武装部部长、部党委书记。1970年6月,任临沂军分区副司令员、党委常委。1971年5月,奉命参加“三支两军”工作,任临沂地委常委、地区革命委员会常委,分管地革委生产指挥部工作。1973年11月,结束“支左”回军分区。1976年4月,调任济宁军分区副司令员、党委常委。1978年8月,任昌潍军分区副司令员。1980年10月,离职休养。1988年7月,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