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法科,1938年2月出生于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张乡前店村一个农民家庭。1946年2月至1948年9月在本村读私塾,后在家务农。1950年11月至1954年7月先后在本村小学、凤凰台完小读书。1954年9月至1957年7月在济宁一中就读。1957年9月考入曲阜师范学校,1960年8月毕业,留校任教务处教务员。1963年9月至1965年5月,先后任曲阜县书院街完小教务主任、副校长。196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5月至1972年12月在曲阜县文教局教研室任负责人。1972年12月至1975年6月,调曲阜县革委政治部任秘书。1975年7月调曲阜县委组织部任干事,1976年8月任组织部副部长。 1978年9月,调济宁地委组织部干部科任副科长,后任科长。1984年5月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这期间,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注重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人用人,为市直部门、县市区机构改革和领导班子建设做了大量工作。1985年5月,调任中共济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在查处违纪案件中,他坚持党性原则,把握政策界限,立足于边查处、边教育、边整顿,既起到了刹风整纪作用,又教育了干部。 1988年6月,调任济宁市人事局局长。到任后,从抓制度建设人手,先后主持制订和完善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手册和人事工作规程,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实行岗位轮换和工作回避制度,对招干、聘干、知识分子家属“农转非”等热点、难点和重点工作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在人事制度上率先进行改革,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干。公开招聘工作在全省进行了经验介绍。同时,他注意把为经济建设服务当作人事工作的重点来抓,先后组织制定了《济宁市引进人才管理意见》、《济宁市引进国外智力“八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规定。注重人才智力引进,为解决困扰和阻碍大中型企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出谋划策,先后帮助曲阜三孔啤酒厂、邹城无名啤酒厂、济宁菱花味精厂、济宁车轮厂解决了某些技术难题,提高了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他与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的专家组织建立了长期协作关系,联系各专家组织派员来济宁工作,为济宁企业的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在任局长期间,人事局多次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单位,他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引进智力工作受到国家外专局表扬,成为全国典型。 1994年2月,调任济宁市委统战部部长。工作中,他重视加强统战部门的自身建设,围绕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学习内容、学习制度、组织领导、检查制度四落实,使全体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统战工作面貌焕然一新。从建章立制人手,坚持实行工作请示汇报制度、工作联系点制度、会议制度等,促进了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他注重转变作风,深入实际,通过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先后对济宁市宗教工作、私有制经济、民族经济、民主党派组织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得到市委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并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意见。注意充分发挥统战职能,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时解决影响民族团结大局的一些问题。发挥统战部门优势,积极探索内引外联、引进外地人才智力的新路子, 为经济建设服务。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1995年3月,任政协济宁市委员会副主席。他认真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献计献策。1998年8月,他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