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同志简介:

张健,曾用名张建中,1934年10月出生于山东省鱼台县清河镇。1942年在鱼台县清河小学读书,1944年在袁家抗日中心学校学习,1946年国民党进攻解放区时被迫辍学回家,从事农业劳动。1948年、1949年因家乡受灾,先后到郓城县、巨野县讨饭谋生。1950年至1951年在罗屯小学读书,1951年至1957年在金乡一中学习。1952年11月加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在金乡一中学习期间曾担任校学生会主席,因德智体诸方面成绩优秀,1957年当选为金乡县第二届人大代表。 1957年9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并任团支部书记。因学习和工作成绩优异,于1959年受到团中央的表彰,被授予“五四”纪念章。同年5月加人中国共产党。 1961年11月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中共北京市委交通工作部任干事。1964年任北京市委工交政治部干部处干事,同年参加北京市委城市社教工作团,任交通工作团秘书组长兼专案组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1967年随原北京市委机关集中到市委党校搞“斗、批、改”,1969年11月被下放到山西省长治地区潞城县,1970年8月调回北京。 1971年5月,调任济宁地区人防战备办公室计划组副组长。1976年8月至1977年10月,参加邹西农田基本建设会战,任太平公社王石管区工作队长。 1979年6月,调中共济宁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历任案件检查科副科长、科长、地纪委委员。1984年3月任中共济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1984年9月任市纪委副书记,1985年5月任市纪委书记,1988年当选为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89年8月任中共济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993年3月当选为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在市纪委工作期间,先后担任市委整党办公室副主任、市打击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参与了市委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挥纪检工作职能,结合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在全省较早地推行了领导干部抓党风责任制、办案目标管理责任制,主持制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项制度,系统抓、抓系统、切实整顿行业作风的若干规定,加强农村党风党纪建设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使济宁市的党风廉政建设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为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他先后当选为济宁市第七、八次党代会代表,山东省第五次党代会代表,济宁市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 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期间,兼任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市严打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法学会名誉会长,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市公证员协会名誉会长,市法官协会名誉会长,市残疾人联合会名誉会长,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1998年7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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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飘飘 风飘飘

    您好,我是张健的侄女!

    705 天前 (0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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