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志仁,曾用名霍维增,1921年7月出生于江苏省赣榆县下驾沟村。殷实富裕的家庭环境,给少年的他提供了向往知识、学习文化的条件。1939年初中肄业后,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青年救国会,同年7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40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任中共赣榆县芦阳区委组织委员。1941年9月任区委书记,组织带领当地党员群众同敌人展开了数年的艰苦卓绝地斗争,使当地对敌斗争的局面有了较大的转变,从而大大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对敌斗争的热情和勇气。1945年6月任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长。同年9月,任中共赣榆县委组织部长。这期间,由于在对敌斗争中工作出色,被滨海地委记一等功并受到表彰。1947年11月被选派到中共中央华东局党校学习。在华东局党校的学习,使他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由于学业精进,成绩突出,被华东局党校评为“学习模范”。1948年2月,任五莲县高泽区委副书记。 1949年4月,他被派往中共历城县委任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50年5月任县委第一书记。他身先士卒,带领县委领导成员深入基层,扎根群众开展工作。面对艰苦的生活条件,复杂的斗争形势及百废待兴的局面,辛勤工作,废寝忘食,以至积劳成疾,多病在身,1951年8月人青岛疗养院养病。1953年12月,调山东省委农村工作部任副处长。 1955年10月,他从省委机关来到地处鲁西南黄河故道边的曹县任县委书记。在曹县工作的几年中,适逢建国初期的几次大的政治运动,他把握政策尺度准确,分析形势客观,既保持了大的社会局势稳定,又积极开拓基础农业的发展,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使曹县人民群众的生活有了逐步提高。期间,当选为中共山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在他离开曹县到地委工作时,沿街送行的干部群众依依不舍,含泪相送。1961年7月,任中共菏泽地委书记处书记。1963年4月改任地委副书记兼地委农村工作部部长。 1965年.6月,他调任中共德州地委副书记。“文革”中,遭受错误的批判和打击。身处逆境,他坚持党的原则,维护党的团结。形势稍有宽松,便带领群众因地制宜,改造涝洼碱地,变旱田为水田,引进良种水稻,发展农业生产。 1973年6月,他调任中共济宁地委常委兼曲阜县委书记(1975年7月至11月兼任县革委主任)。在曲阜工作的几年中,他团结带领县委一班人,以大局为重,以团结为重,在极其严重的干扰下,尽力抓好工农业生产。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山区农民同吃、阿住、同劳动。为尽快改变农业生产的落后面貌,每年都组织干部群众,大规模开展以治水改土为中心,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田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976年10月,任中共济宁地委宣传部长、地革委副主任。1977年12月5日因病在济宁逝世,享年5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