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聚馨于1928年5月25日出 生在山东蓬莱里集镇王格村一个比f 较富裕的农民家庭里。祖父曾做过 私塾先生,在周围农村教书。他于 1936年到邻村小学读书,1941年毕 铺f, 业,区教育助理留他任小学老师。 1942年,经政府批准到胶东北海中学读书,1943年12 月在校加人中国共产党。1944年9月参加工作。 1946年12月任福山县公安局预审股长,他在艰苦 的环境下,勤奋工作,多次破获国民党特务重大案件, 曾立二等功。1948年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邻村党中 央驻地学习。1949年1月天津解放,作为军管会工作 人员到天津任公安第八分局股长。1949年7月回到山 东,在团省委工作,任省团校班主任、团省委军事体育 部长。1957年到中共莱芜县委任书记处书记。1960 年又回到团省委任宣传部长、副书记。期间经历“文化 大革命”,被夺权,受批判,下放劳动。 “文化大革命”后期,1971年12月至1973年6月 任中共曲阜县委常委、书记。他根据省委指示精神,落 实政策,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恢复和发展生产。1972年 他亲自抓重大冤案的平反工作,并在干部群众中彻底 批判派性,这对全县的安定团结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 用;同时认真落实全国劳模和省级劳模的有关政策,有 效地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在全县开展农田基本建设, 农业生产得到很大的恢复和发展。1972年,农村种植 业即由过去的亩产380多斤提高到530多斤,全县农 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 性空前高涨。 1973年4月被选为共青团山东省委书记。他深人 基层调查研究,举办团干部培训班,恢复了省团校和 《山东青年》杂志。1976年4月又调任中国科学院海 洋研究所党的核心组长、革委会主任。1978年8月任 中共惠民地委副书记,同年11月又兼任惠民地委纪律 检查委员会书记,1983年9月任惠民地委书记。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大力组织贯彻全会精神,在 全区掀起了真理标准问题的大学习、大讨论。随着思 想解放和提高,实事求是地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开 展大规模的拨乱反正工作。紧抓了干部政策、知识分 子政策的落实工作,在群众中引起了很好的影响,极大 地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他善于识别人才,荐贤 举能,保护了干部的积极性。他坚决落实党的农村经 济政策,并制定了加快农业发展的政策和增产措施,调 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 改革农村经济体制的同时,即着手调整农业的产业结 构,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至1984年底,粮 食总产量达到127000万公斤,棉花总产量近400万担。 在调整农业布局的同时,强调发展乡镇企业。到1984 年全区乡镇企业发展到5000余处,从业人员19万人, 总产值4亿元,总收人5. 5亿元。进行城市经济体制 改革,发展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在建设 物质文明的同时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他的领导 下全区各项社会事业都有了较大的发展。 1987年被选为中共十三大代表,出席党的十三次 代表大会。1988年2月被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 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人大工作期间, 一是协助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二是参加常委会组织 的对政府和两院工作的法律监督及工作监督;三是处 理议案。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了全国人大教科文 卫委员会的充分肯定。1995年经省委批准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