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佐辅男,汉族,1930 年6月出生,山东寿光人。初 中文化,1945年7月参加革 命工作,1947年4月加入中 国共产党,曾任潍坊市公安局 纪检组长。 主要业绩:参加丁.作后, 在渤海军区清东军分区后勤 处被服鞋厂任学习T.作、文 书、文化教员,三兵站文化教员;1948年8月任 渤海三分区政治部保卫科侦察组长;1949年10 月任广饶县大队特派员;1950年4月任空军五航 校保卫科干事;1957年10月在中央公安学院学 习;1959年4月任空军航校政治部保卫科干事、 副科长、科长;1967年7月任八航校三团副政委、 政委,航校政治部副主任;1979年11月任昌潍地 区公安局副局长;1981年11月任潍坊地区公安处 副处长;1984年4月任潍坊市公安局副局长、纪 检组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书记,纪委书记。 1990年11月离休。离休后,经山东省委组织部批 准享受厅局级政治生活待遇。荣立二次二等功, 所在科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1955年3月出席空 军首届英模代表会议。李佐辅同志在国家民族灾 难深重的时刻,在共产主义旗帜和革命进步思想 的感召下,毅然奔赴革命战场。该同志参加革命 后,紧紧追随中国共产党,听从党的调遣,服从 党的命令,认真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时时处 处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迅速成长为一个合格 的革命战士,成为光荣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员,为 祖国的解放事业和中华民族的独立立下了不朽的 功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