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志男,汉族,1918 年4月生于山东寿光,1932 年春参加革命,1938年加入 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任山东莱 芜钢铁厂基建部副部长,享受 老红军和厅局级待遇。 主要业绩:1931年在我 党夜校接受了革命教育,1932年参加革命,从此 开展了革命活动。1938年至1941年历任青东独立 团排长,寿光县六、七区特派员兼乡大队长,青 东独立团中队长;1941年至1945年在寿光县一区 任公安员;1945年至1948年在寿光县公安局历任 股长、副局长、局长;1948年至1952年任寿南县 公安局局长(县委委员);1952年至1954年任昌乐 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委员);1954年至1960年任 山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期间曾在山东干部 速中学习;1960年至1964年任山东省劳改局副局 长兼王村劳教所所长,宝山劳教所政委;1970年在山东莱芜钢铁厂任第二铁厂党委书记,莱钢基 建部副部长,1983年离休。1948年因俘伪山东省 政府主席兼国民党匪军第二绥靖区司令军,伪山 东省保安司令中将王耀武受华东中央局,华东军 区,山东省政府通令嘉奖。济南战役打响后,时 任寿南县公安局长的李培志,积极部署,在寿光 周围的所有重要通道都派公安战士驻守,昼夜巡 逻,严査通路要口,派人扼守桥头,于1948年9 月28日将化装潜逃的王耀武抓获。后经迅速及时 且很技巧地加以审问,诡计多端的王匪自知难逃, 即供认不讳。为济南战役的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寿光工作期间,冒着生命危险击毙叛徒吴吉亭。 吴叛变后,我二、三百名党员干部群众被其杀害 为了铲除这一叛徒。他多次潜入敌人据点,最后 利用集市,化装靠近敌人,搞突然袭击,勇敢地 完成了任务,为当地人民除了一大害,还曾冒死活 捉伪政工团长崔良亭。崔是一个屠杀我抗日军民 的刽子手,不仅给寿光人民带来极大灾难,而且 还严重威胁着益、寿、临、广四边地区的抗日斗 争。为了摸清崔的活动情况,李培志多次深入敌 人据点侦察,最后在深夜潜入崔的住处,将其活 捉,又机智地通过敌占区将其带到了根据地,并 抓获敌人数名,缴获了部分武器和马匹,获得了大 批国民党军队内部机密文件。因此.因反特有功, 曾受二次传令嘉奖和通令奖励三次。在担任昌乐 公安局长期间,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大胆纠正 冤假错案,使两名即将执行死刑的人,被平反昭 雪,保护了人民,严惩了罪犯,被群众称为“李青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