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夫同志简介:

李智夫原名贾贵生, 又名贾浩军,男,汉族,1923 年6月生,山东蓬莱县人, 1941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 中共党员,曾任江西景德镇发 电厂党委书记。 主要业绩:1929年至 1930年随父母在大连住家。 1929年至1933年在山东蓬莱 龙山店乡外婆家读书。1933年至1937在龙山店乡 西杨头村读书。1938年至1940年在青岛湖南路大 美汽车行学徒。1941年7月至1942年9月,山东 蓬东公安局战士; 1942年10月至1943年2月被 蓬莱伪警察局抓捕入狱;1943年2月至1943年8 月在家养伤,被龙山店伪警备队抓去关在炮楼里; 1943年9月至1944年2月,蓬东三区武委会军事 干事;1944年2月至1944年7月山东抗大三分校 学习;1944年7月至1944年10月山东蓬东三区 武委会军事干事;丨944年11月至1945年8月蓬 东崮寺区武委会副主任;1945年8月到1945年 10月蓬东县武委会作教参谋;1945年11月至1946 年8月北海军分区军法处执法员;1946年9月至 1947年6月,胶东警备三旅军法处军法干事;1947 年7月至1949年2月华东九纵队军法处军法干事; 1949年2月至1951年7月三野二十七军军法处军 法干事;1957年8月至1958年6月二十七军八十 一师军法处副处长;1958年6月至1959年6月转 业到江西浮梁县丁.交局任局长;1959年7月到 1968年12月景德镇市耐火器材厂任书记。文化大 革命中,我被批斗下放鹅湖公社当社员,1973年 1月上调到市陶机厂,当时陶机厂是革委会,任五 把手;1974年6月调瓷石矿任党委书记兼革委会 主任;1976年6月我又调回陶机厂任党委书记兼 300万筹建副总指挥;1979年8月调发电厂任党 委书记。1983年12月离休。曾立三等功一次(由 中国人民志愿军立功证书一本)。1941年秋,参加 八路军,因表现好,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参加过 淮海战役,渡江战役,1951年的抗美援朝第五次 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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