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轩同志简介:

李静轩又名李德征。 男,汉族,1925年5月出生, 河北霸州人,1938年3月参 加革命工作,中共党员,曾任 天津市劳改局副局长. 主要业绩:1938年3月参 加华北抗日联军独立二十七 支队。抗日战争时期,任冀中 军区独立五支队司令部通信员、八路军一二〇师 第二旅司令部通信员、八路军三五八旅供给部通 信员、通信班长、教导营三队班长、教导营副排 长、司令部参谋。解放战争时期,任三五八旅七 一五团参谋、股长。1949年转业到武清县公安局 任股员、副股长、股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宝坻县公安局局长、 县委委员、政法党组副书记、天津专区公安处科 长、沧州专区公安处科长、天津第四劳改队党委 书记兼政委、天津市驻宁夏平罗玛钢厂(天津市的 劳改队)工作组副组长、天津市驻河北省深县第二 玛钢厂(天津市第二劳改队)党委书记兼政委、天津 市公安局六处党委委员、天津市公安局六处副处 长、天津公安局六处党委委员、天津市劳改局副 局长、劳政局党委委员。1985年离休。抗日战争 时期,先后参加过1939年5月冀中河间县的齐会、 卧佛堂战斗,9月在晋察冀边区的陈庄战斗;1940 年晋西北的米峪镇战斗,百团大战的宁武产和孙 家庄战斗;1945年在陕甘宁边区关中分区的爷台 山打击国民党预备第三师进犯我边区的战斗。解 放战争时期曾参加过1945年9月晋西北的柳林、离 石战斗,冬季绥包战役的卓资山、归绥(今呼和 浩特市)、包头战斗。1946年10月又参加了晋北的 原平战斗;1947年3月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的西华 池战斗,4月延安保卫战的甘泉——崂山一线的战 斗及青凉山战斗,5月陕北的青化贬、蟠龙、南泥 湾战斗及后来的三边战役。1946年9月,出于战略 需要,我所在的三五八旅七一五团从大同战场撤 出战斗,开赴内蒙古参加集宁保卫战。到达集宁 的当天下午,守城的军民正在进行中秋节联欢, 绥蒙军区姚喆司令员带领三个团的团长和参谋们 环城察看地形、研究作战方案。当走到城西门时, 我及时发现了远处山脚下的骑兵、步兵和炮队, 赶紧指给姚司令员看。姚司令员用望远镜边看边 说:“是傅作义的35军,还有炮兵、骑兵,来的好 快呀!这要木及时发现我们可要吃大亏了。咱们 不看地形了,赶紧回司令部,命令部队进入阵地 准备战斗!”回头对司令部的几位参谋说:“你们 都应当向七一五团的参谋学习呀! ” 1947年8月, 被彭总称为事关西北战局的榆林攻坚已持续了三 天,三五八旅旅长黄新廷、政委余秋里命令七一 五团不惜一切代价突破榆林的小西门。团长命令 当时任侦察股长的我在两天之内训练了一支60人 的爆破队,并率领他们在夜色掩护下每人背着20 斤炸药,冒着枪林弹雨把炸药推进小西门城门洞, 我把导火索拢在一起用擦板儿擦着后,提示战友 们撤到安全地带,随着震耳欲聋的一声巨响,城 门洞被炸开,爆破任务完成了。在这次爆破的往 返途中,共有七位战友负伤,我也在那次战斗中 被敌人的机枪击伤多处,当场昏迷,经过几次大 手术、历时一年多的治疗,才找出留在体内的子 弹。由于被医院确定为二等甲级伤残,不适合再 留在野战部队,被迫于1949年1月转业到武清县公 安局工作。1951年“镇反”运动中,局领导把预 审反动党、团、特及反动会道门头子的工作全部 交给当时任预审股长的我去完成。我每天加班加 点突击取证,及时将审结的案卷移送法院,使这 批案犯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推动了“镇反”运 动全面、深人开展,受到了公安局和县委领导的 好评。1974年初,我奉命牵头在河北省深县农村 的一片空地上筹建千人规模的第二玛钢厂,我们 难以想像的困难,边设计边施工,吃住不离工地, 一年的时间内相继建成了围墙、犯人监舍、铸造 和机加工车间、干部办公楼、职工宿舍等主要建 筑工程,10月份用一个专列将在宁夏平罗玛钢厂 的干部、职工、家属、部分犯人及机器设备搬迁 到新厂,转年又从天津市调入部分犯人,边建设 边生产,实现了收支平衡,第三年即向国家上缴 利润300余万元。天津市计委给予我们通报表扬并 推广了我们的建厂经验,我本人也因此被任命为 该厂党委书记兼政委。1951年被授予保卫延安人 民功臣章、华北解放纪念章、解放西北纪念章、 解放战争胜利纪念章各一枚,1992年中华人民共 和国司法部授予我司法行政一级金星荣誉奖章和 证书,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我从事 监狱、劳教工作三十年荣誉奖章和证书,1995年 天津市委老干部局颁发了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五十 周年纪念章,天津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庆祝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国国徽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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