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芝岑男,汉族,丨923 年10月出生,山东掖县人, 初中文化程度,1944年7月 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加入 中国共产党,曾任中W人民银 行崇明县支行行长,建设局党 委书记、局长。 主要业绩:建国前,曾 在山东省大泽山财经班学习,三个月后分配到莱 西工商管理局任会计工作,莱西与招远工商局合 并后到山东省建国学校学习一年,结业后分配到 山东省政府总务处任会计工作,后调任华东财委 审计处审计员。1948年9月至1949年7月调任华 东支前司令部三民管处审计科副科长和复员委员 会会审科长,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华支”工作者。 建国后,历任华东水产管理局、水产公司会计室、 业务部副主任等职。1955年5月至1956年4月到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学习。结业后,分配到上海水 产局海洋渔业公司任副经理,渔品加工厂副厂长。 1奶9年2月中共上海市委通知:调干部下乡整顿 人民公社,加强国民经济基础。派了 29人到崇明 县,其中房芝苓和蔺相锋被派在崇明县城桥公社。 三个月结束后,即当年6月调任崇明县丁.业局局 长和中国人民银行崇明县支行行长。文化大革命 中,靠边劳动,筹建县水泥厂,完成后调任县交 通局党委副书记,后又任县建筑房管局局长、副 书记,县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1984年10 月离职休养,享受局级离休干部待遇。离休后任 县建设局离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上海市残联主席 团成员。曾当选为中共崇明县第三、四届党代表, 崇明县第五、七届人大代表。先后荣立三等功二 次和荣获崇明县“老有所为精英奖”。1944年开始 走向革命的道路,在党的培育下思想觉悟不断提 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加强,四十 多年来艰苦奋斗南征北战做了一些平凡的工作, 取得了一定成绩。房芝苓同志一贯听党的话,服 从党的分配,不计较个人得失,“华支” T作结束 后,上海市农林处调其到上海水产公司会计室工 作,发给其军管会公章和淮海战役及渡江纪念章, 对其有很大鼓舞。1959年上海市委决定搞整顿人 民公社工作,三个月结束后,调到崇明县工业局 工作,贯彻工业“六十”条,“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八字方针,经过一段调研工作,崇明县委 决定进行关、并、停,整顿12个单位,精简二千 多人,工作结束后调中国人民银行崇明县支行任 行长。“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成“死不改悔的走资 派”,造反派责令靠边劳动,筹建水泥广。1983 年12月10日接到崇明县委复査意见通知“文革 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执行反革命政治纲领使 房芝苓受到冲击和迫害”。根据中组部(82 ) 8号 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文革”期间强加给 房芝苓一切诬陷不实之词全部推倒,给予彻底平 反恢复名誉。1978年恢复工作后,积极为党丁作, 在行动上保持一个先锋战士模范带头作用,无论 在什么情况下都经得起考验。1984年离休后仍然 发挥余热,积极工作,被评为崇明县“老有所为 精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