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乐超同志简介:

林乐超 男,汉族, 1920年11月出生,出身中农, 山东省文登市人,1939年6 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8 月加人中国共产党,曾任青岛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分 组副书记。 主要业绩:1929年在本村 小学读书,1934年高小毕业后在家务农。其间1936 年在本村德兴裕杂货店学徒一年,1938年在本村 德和油坊学徒半年。1939年参加革命工作,在胶 东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并于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丨939年9月在胶东中共北海区地委保卫局 保卫大队,先后任班长、排长、政治干事、队党 支部副书记。194丨年1月任中共北海区地委社会 部干事。1942年5月任胶东北海区西栖县公安局 副局长。1944年6月任胶东工商总局公安特派员, 党总分支部副书记。1944年12月在中共胶东区党 委党校整风学习。1945年9月在青岛市公安局干 部科任副科长,中共青岛市崂山工委委员。1946 年7月任中共青岛市委社会组副组长。丨949年6 月任青岛市公安局警法科科长。1955年3月任青 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党分组委员。1955 年12月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分组副 书记。后曾因病休养。1984年离休。离休前行政 级别十三级。1963年10月曾任青岛政协第三届委 员会委员。1950年中共青岛市委组织全市党员干 部评奖鉴定活动,此次被评为丙等模范。该同志 在国家民族灾难深重的时刻,在共产主义旗帜和 革命进步思想的感召下,毅然奔赴革命战场。该 同志参加革命后,紧紧追随中国共产党,听从党 的调遣,服从党的命令,认真遵守三大纪律八项 注意,时时处处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迅速成 长为一名合格的革命战士,成为光荣的中国共产 党的一员。为祖国的解放事业和中华民族的独立 作出了贡献。在被党培养、提拔担任了一定职务 的领导干部后更是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 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该同志对党、对人民、 对革命事业无限忠诚,他始终善于积极加强政治 学习,积极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 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和表 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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