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守珍男,汉族,1923 年8月出生,山东邹城人,初 中毕业,1944年11月参加革 命工作,中共党员,曾任中共 浙江省委党校支部书记。 主要业绩:1944年11月 参加工作,至1947年先后任 教师、游击队员;1948年在 灰埠区委任文书、区委委员、组织委员;1949年 南下到杭州军管会T.作,后任财政厅人事科员; 1950年在省委土改工作团任土改队长、分队长等 职;1954年任省财政厅建设银行人事科长、党支 部书记;1956年调任省财贸机关党委副书记兼监 委书记;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赵守珍为履 行监委工作职责,将群众揭发某人利用人事工作 大权,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甚至强暴了一位有夫 之妇,使其丈夫患绝症死亡。赵守珍秉公处理过 程中,妻子生孩子不久就遭到退职处理的决定, 使她生重病。由于本人不服,上书财政厅长,收 回成命后仍不顾本人体弱多病,先后两次推向工 厂当工人。由于工作不适应,经常生病,后在一 位领导的怜惜下,调入人行工作,身体好了,并 荣获市级先进工作者称号。I960年任省机关党委 副书记;“文化大革命”后到省“五七”干校四连 任支部书记,边劳动边工作,后任五七干校政治 处负责人;不为名利、顾全大局:赵守珍在“五 七”干校十五年,有几个单位如省建行、省机关 事务管理局要调他上任,他不愿离开仍然为在校 的群众而放弃了这个机会,直到“五七”干校合 并到省委党校。(“五七”干校已迁乔司)1982年 在省委党校任支部书记,次年10月离休。他的一 生中,总是以公为主,遇到重大的家事、私事都 放置一边。能体贴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活 上、工作上的实际困难,如人事工作调动等…… 正如建行一位章同志所讲的:“党内有这样的人事 领导干部,是深受人们爱戴的。”在掌权期间,不 为妻儿托关系,谋私利,如三个子女都在五?七 干校小工厂当工人。他教育他们:道路要靠自己 去闯。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查实后,能作正确 处理,如某食堂个人与集体多年树起的先进红旗 拔了下来。先人后己,对群众提名增加一级工资, 他主动让给别人,用他的话说:“三个子女都工作 了,等于加我三级工资。”生活艰苦朴素,到晚年 还穿老式的中山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