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华 曾用名耿新 茂。1930年7月生,山东乳 山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 1947年1月参加革命,原国 防大学战役教研室正师职教 员。 主要业绩:先后于胶东军 区新兵训练处军教科任文书、 干事,同年10月进山东军大胶东分校学习,次年 于华野七纵二十师六十团三营任宣传员,在兖州 战役中荣立三等功。1949年3月后,相继任二十 五军司令部队列科文书、七十五师管理科书记、 通讯科参谋。1952年7月入军委防化兵学校学习。 1954年5月于志愿军二十四军司令部作训科任参 谋,次年先后任志愿军二十四军防化连连长、七 十四师防化主任。1956年5月于北京军区司令部 防化部任参谋。1969年12月任二十四军司令部防 化处处长。1978年6月于解放军政治学院第二军 事教研室任教员。1986年12月于国防大学战役教 研室任教员。1988年7月离休。中国人民解放军 《防化学兵战斗条令》执笔人之一,《城市居民 对原子、化学武器的防护》电影剧本主笔,《力 挽狂澜》副主编,先后发表军事论文数十篇。该 同志参加革命后,紧紧追随中国共产党,听从党 的调遣,服从党的命令,认真遵守三大纪律八项 注意,时时处处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迅速成 长为一个合格的革命战士,成为光荣的中国共产 党的一员。为祖国的解放事业和中华民族的独立 立下了不朽的功勋。在被党培养、提拔担任了一 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后,更是以身作则,吃苦在前, 享受在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耿华同志对党、 对人民、对革命事业无限忠诚,他始终善于积极 加强政治学习,积极领会党的方针、政策,始终 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和 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