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 ) 常锐,1919年3月出生于山东省淄川县(现淄博市淄川区)瓦村。1938年5月,参加革命,任淄博矿区职工抗日联合会文书。1940年1月,加人中国共产党。3月,任中共淄川县委九区区委文书、组织委员。1941年8月,任淄川县委组织部工作员。10月,任淄川县金寨区区委宣传委员。1943年11月,任淄川县委宣传部宣传干事。1944年12月,任淄川县茶叶区分区委副书记。1945年5月,任淄川县金寨区分区委书记。 1948年1月,任淄川县工商局局长。10月,任淄川特区总酒厂监委。1949年1月,任鲁中南专酿公司人事部主任。1950年4月,任临沂专署税务局局长。1954年11月,任枣庄发电厂厂长。1960年5月,任济宁专署电业局局长。1964年5月,任济宁电厂厂长。12月,任济宁发电厂党委书记。1967年2月,受迫害审查。1970年2月,任济宁地革委调研组动力机械厂小组组长。9月,任济宁地革委机械局局长。1972年4月,任济宁地革委工业办公室副主任。1973年6月,任济宁地区总工会主任。1976年10月,任济宁供电局党委副书记。1978年2月,任济宁供电局党委书记。10月,任济宁电业局党委书记。1984年6月,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