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民 (1923- ) 王建民(女),曾用名李玉卿,1923年出生于山东省邹平县义和村。 1938年,王健民开始在义和村秘密从事抗日救亡活动。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9月,任中共义和村支部宣传 委员。1940年2月至1949年2月,历任长山县八区、三区(今周村区张坊)、四区(今张店区房镇)妇救会主任,长山县妇救会委员,中共南邹长县四区(今张店区房镇)区委书记,长山县妇救会主任等职。1949年2月,调任济阳县妇救会主任。1951年7月至1958年12月,先后任山东省宁津县县长、县委第二书记。1959年1月至1963年6月,先后任天津市县社工业局副局长、沧州地委工业部副部长等职。1963年6月至1983年11月,历任沧州地区行署财办主任、机械局局长、财委副主任、财办主任、副专员等职。1983年12月,调任沧州市政协主席。1989年12月,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