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彬 (1909-1988) 王子彬,原名王华东,招远县人。1927年3月,考入招远县县立初级中学读书。1930年底结业后,先后在招远县范家村、侯家村、于夼村任小学教员。193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招远县于夼村农民协会副会长,招远县四区齐山乡民族革命先锋队队长、区委宣传委员,八路军山东纵队参谋处干事。抗日战争初期,在中共山东分局党校学习。1939年4月后,任山东省长(山)、桓(台)、临(淄)、益(都)四县边区政府县长、县委委员。1940年3月,任山东清河地委政府部科长,旋即担任山东清河专署民政科科长。1941年1月,任山东省高苑县县长、县委委员。同年8月,任清河区第二专署专员、党团书记。1943年2月,任山东省清河区党委秘书科长。同年6月,任清河区行署驻清中行署办事处副主任。1943年9月,任渤海行署民政处副处长。解放战争时期,任渤海区第二专署专员、地委常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山东省民政厅地政处处长、民政厅副厅长兼党组副书记。1960年3月,任山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先后当选为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常委。1988年,因病去世。享年7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