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应启(1911年一 ) 江西省兴国县(一说河南省固始县)人。1928年,参加农民自卫军,后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村赤卫军中队长,红军班长、排长、副连长、连政治指导员、营政治教导员,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副营长、营政治教导员、团政治处主任。1940年5月,任八路军一二九师新编第十旅二十团副政委兼政治处主任,后任二十团政委、二十八团政委。1943年,任太行军区第四军分区政治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调到冀鲁豫军区。1946年11月,任冀鲁豫第七(运西)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后历任新四军纵队供给部政委、纵队后勤部政委,渤海军区第一军分区后勤部政委、第一军分区政治部主任,渤海第二(泺北)军分区副政委。1949年4月,任沧南军分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代理政委。 1952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任志愿军后勤司令部第二分部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代理政委。回国后,历任江苏省军区后勤部副政委、政委,扬州军分区第一政委等职。 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荣获二级红星功勋荣誉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