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1913-1992),福建省长汀县四都区荣坑村人。1929年,参加当地农民暴动,任村苏维埃暴动少年先锋队队长。1930年,参加古城游击队。1931年,编入闽西红12军。 土地革命时期,进入彭杨学校政治营学习。后任红12军102团通信员、江西军区第3作战分区警卫连指导员、独立2营教导员、红8军团21师63团连指导员、23师68团2营教导员。1935年10月到达陕北后,任红29军257团政委。参加了中央苏区第四、五次反“围剿”作战和长征中的湘江、直罗镇、土城、童子、镇宜、吴起镇、延安劳山、曲子镇等战役战斗。他身先士卒,英勇顽强,多次冒着枪林弹雨率部胜利完成任务。湘江战役中,率全营顽强阻击尾追之敌一昼夜,保证了兄弟部队强渡湘江,经受了艰难困苦和生与死的考验,表现了对共产主义事业的赤胆忠心和坚定信念。 抗日战争时期,任甘肃省合水县独立营教导员、陕甘宁边区独立5营教导员、八路军留守兵团陇东军分区政治部主任。1940年5月,任129师新8旅(筑先纵队与先遣纵队合编)23团政治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