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顺(1922~1995),今万善乡万善屯人。出生于农民家庭,初中文化程度。1943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4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任冠县抗日政府财政科科员、国营冠县永利商店经理、冠县供销社科长等职。1952年8月任聊城专署供销社供应科科员,1954年6月任博平县供销社科长。1955年后,任聊城专署供销社科长、商业局副局长。1965年3月,任临清县副县长、中共临清县委委员。“文革”期间受到错误批判。1972年7月恢复工作后,任冠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副主任。1978年4月,调任聊城地区建筑公司革委会主任、中共核心领导小组组长。1977年3月~1978年12月,任聊城地区建筑公司革委副主任、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1978年12月~1982年12月,任聊城地区建筑公司经理、党委书记。1984年12月离休,享受副地级待遇。他工作积极,办事认真,对人厚道,平易近人,严于律已,勤政清廉,给人留下了深刻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