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章曾用名刘 焕文。1918年1月生于 宋村镇台上村。1943年 3月参加革命。历任小 学教师、鲁南第一专署 民政干事、新四军九支 队担架指挥部副主任, 曲阜县城区镇长、区长,华东野战军三纵队 八师随军担架团宣传干事、鲁南行署民政 处科员、曲阜县政府秘书、沛县鹿楼区委书 记、江苏省新海中学校长、副书记,连云港 工业专科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等职。1957 年7月在北京教育行政学院学习。1962年 10月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政法 委副书记。1971年8月至1983年12月, 1953年8月转业到福建省古田电站,任保 卫科副科长。1955年6月至1973年6月, 任四川狮子滩电站队长、云南以礼河电站 工程处副处长、以礼河于沟供应处处长等 职。1973年6月至1982年12月,任云南 省滇西电业局副局长。1983年离休。曾荣 立三等功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