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德团林镇李家河崖村人,1929年4月17日出生。高小文化。1943年在家乡担任儿童团团长。1944年4月参加八路军。194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通信员、警卫员,参加了反扫荡和临沂战斗。解放战争时期,历任班长、排长,参加了二战四平、秀水河、三下江南和辽沈战役、平津战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湖北省军区黄冈军分区政治部保卫干事、军法处看守所所长。1952年6月至1979年1月历任湖北省麻城县人武部参谋、科长、副部长、部长,兼任县革委会副主任、县委副书记等职,曾参加了剿匪斗争和土地改革。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积极参加和领导了工业交通、农田水利建设、民兵和预备役建设,足迹踏遍了麻城的山 山水水。 1979年2月离职休养。离休后,曾任该县军休所党支部书记,多次被评为优秀离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