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程九,曾用名遇金鹏,男, 高中毕业,,龙 口市大陈家乡山后遇家村人,现已离 休,离休前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副厅级)。 于程九同志于一九四一年一月加入qI国共产党,当时任乡支 部书记。一九四一年三月至一九四七年一月,在黄县工作。历任 第六区委组织干事、县委组织部巡视团员、宣传部教育团员、第 三区委副宣传委员、第六区委书记、黄北工委书记、县委组织部 干事、黄山区委书记兼区中队指导员、区武装郇教导员。一九四 七年一月至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任龙¨工委组织部副部长、部 长、工委候补委员。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到华东局党校学习。一九 四九年四月,随军南下,渡江到无锡市任市委政策研究组组员。 一九四九年六月至一九五六年六月,在福建省福州市历任市委组 织部干部科长、市郊工委持记、郊区行政办事处主任、市政府委 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委员。一九五六年五月至一九八二 年十二月,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厅处长,五厅、二厅、信访 厅处长,检察员等职。一九八三年一月离休。一九八五年三月北 京市第六律师事务所特邀为律师。 于程九同志一九五一年四月参加福州市郊区土改运动任土改 工作队支部书记、队长时,被评为一等模范,福州市郊区农民协 会授予一等模范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