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昭(1920.12- )安徽省砀山县人。自幼上学,后入砀山师范学校读书。1931年8月因参加由中共地下组织领导的学生运动,被学校当局开除。1933年加人中国共产党。1936年“西安事变”后,赴陕北中共主办的安吴堡青年抗日学校学习。返乡后,组织地方武装,建立抗日游击队。游击队被编人湖西人民抗日义勇队第二总队,他先后担任总队中队长、大队长。1944年仟砀山县抗日民主政府副县长。1946年调任苏北中学总支书记兼副校长、教导主任。1947年12月任金(乡)巨(野)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他领导广大群众,坚持“区不离区、县不离县”的原则,动员青年参军参战支前,开展地方游击战,并在战争年代进行土地改革。1949年9月任巨野县民主政府县长。1952年6月调河南省焦作矿务局工作,历任矿长、机电处处长、计划处处长、局党委委员、总支部书记等职,后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学习。 1981年调任平顶山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副书记、副主任等职。1986年12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