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田(1918.6-)山东省单县单城镇西郊村人。1930年在本村私塾读书。1932年因家境贫寒,被迫辍学。1945年后,先后任西郊联村农民协会文书、城关区孙庄编村 文书。194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西郊大队党支部书记、西郊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建国初期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是山东省第三届、第五届人大代表。1985年退休。在四十余年的基层工作中,他严格按照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带领全村群众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曾积极组织帮工队对全村残疾人或缺少劳动力的困难户和军烈属进行帮工。牵头办起湖西地区第一个互助组,带领互助组为军、残、烈和困难户代耕代种,密切了党群、于群关系,被中共平原省委命名为“~等模范宣传员”,被中共单县县委授予“优属模范”称号。曾作为全国劳动模范出席了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参加国庆观礼活动,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获得一头毛驴和一部水车的奖励。回单县后,他把奖品全部捐给了村里用来发展生产。他在组织互助组的基础上扩大、建立了单县第一个农村初级合 作社,担任社长,带领广大社员发展农业生产。为提高小麦单产、解决群众温饱问题,他坚持吃住在田间,曾多次到北京等地请教农业专家,反复试种小麦高产田,获得大丰收,因而得到国家农业部的“爱国丰产奖”。曾参加以贺龙为团长的赴朝慰问团远赴朝鲜战场,把单县人民的无限深情带给远在异国他乡作战的志愿军战士。他曾参加了华东局劳动模范代表会议。1958年担任单县卫星人民公社第一营副教导员,由于带营成绩突出,参加了全国群英会议,并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在全国暂时困难时期,他毅然出任单县城关人民公社西郊大队党支部书记,带领全队社员,团结一致,广开门路,自力更生,大力开展生产自救,使全队无一人被饿死、无一人因困难而离家出走。在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的同时,积极组织群众向国家交粮、交款,尽力为国家分担困难。曾数次向其他生产队提供劳动力、粮食、生产技术和设备,帮助他 们发展生产,在社会上取得良好的声誉。先后六次应邀出席山东省农业战线先进集体代表会议,为公社、县、地区争得了荣誉。1979年他在全县率先试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开放以来,他积极带领全村群众,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发展二、三产业,使全村70%以上的劳动力转入第二、三产业的生产,农民收入迅速提高。群众生活达到当时全县最高水平。退休后继续发挥余力,将全部心血放在全村经济发展上,为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