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敦法(1927- )江苏省沛县人。1939年9月在湖西参加八路军。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4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班长、排长、副连长。解放战争初期,历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一纵队第一旅侦察参谋,中原野战军第一纵队一旅侦察连连长、副队长、副营长。先后参加邯郸战役、出击陇海路、豫北攻势作战、淮海战役和渡江战役,立大功两次,荣获晋冀鲁豫野战军三级战斗英雄称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二野战军十六军四十六师侦察股股长、营长,参加进军大西南作战。1951年3月,任第四十六师侦察科科长,后任第一三七团副团长兼参谋长、第一三七团团长。1953年赴朝参 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六军四十六师一三六团团长、第四十六师代理参谋长,参加了1953年夏季进攻战役。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自由独立勋章。1958年回国后,先后入总高级步兵学校和南京军事学院合成军队指挥系学习。毕业后,留军事学院工作。1966年起历任第十六军四十六师副师长、师长,第十六军参谋长、副军长,第四十军军长,沈阳军区副司令员、第一副司令员。1990年4月任广州军区司令员、军区党委副书记、军区人防委主任。1992年10月至1995年7月任国防大学校长。1963年晋升上校军衔。1988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1993年5月晋升上将军衔。曾荣获独立自由奖章和三级解放勋章。他是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第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