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统一(1918-1987)湖北人。1932年1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5年6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历任红军战士,通信班长、排长、干事。参加了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一二九师 连政治指导员、团政治处组织股股长、营政治教导员、营长,代理团参谋长。1940年8月任中共湖区五县工委委员、军事部长、五县游击大队政委,9月兼任大队长,10月任八路军一一五师教导第四旅兼湖西军分区司令部作战股股长,12月任湖西军分区第十团参谋长。1943年12月任冀鲁豫军区第六军分区十团副团长兼参谋长。1944年8月任冀鲁豫军区第十一军分区十团团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一纵队二旅四团团长、第二旅副旅长、第二十旅第一副旅长,第二野战军十六军四十八师师长、第四十七师师长。新中国成立后,兼任贵州省军区毕节军分区司令员。1952年12月入朝参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六军四十七师师长。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自由独立勋章。回国后任解放军第十六军四十七师师长兼政委、第十六军参谋长、赤峰守备区司令员、第六十五军副军长、外长山要塞区顾问等职。1955 年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1987年1月在石家庄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