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刚同志简介:

李志刚(原名杜允吉),1923年2月生,山东省肥城县汶阳镇西浊头村人。1938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5月至1949年5月,先后任中共泰安县委地下通信员,中共泰西地委秘书处油印科干事、副科长,中共齐河县三区区委宣传委员,齐河县公安局公安队副指导员,肥城县公安局服务队长(刑侦工作),中共肥城县委宣传部宣传干事,《肥城大众》报编辑,中共泰西地委《泰西大众》报记者,编辑,中共东平县委三区区委宣传委员、区委副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干部纵队班长。 1949年5月至1956年7月,历任中共浙江省建德地委、金华地委秘书科副科长、科长,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秘书,农村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第三中级党校学员。 1956年8月至1963年5月,历任中共新安江水力发电工程党委宣传部长,浙江省富春江水力发电工程局副局长,新安江水力发电工程局副局长兼现场指挥部总指挥。钱塘江水力治理工程局副局长。 1963年5月后,历任中共浙江省丽水地委宣传部长,丽水地区生产指挥组副组长,丽水地区政工组副组长。1975年5月任中共浙江省镇海发电厂党委副书记,镇海发电厂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全面工作)。 1978年10月至1983年9月,先后任中共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党组副书记,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副局长。之后,任浙江省电力工业局顾问(地厅级),并任浙江省北仑港发电厂项目经理。离休后,被聘为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企业协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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