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毓铭(1916-2002) 庄毓铭,曾用名庄维庚,山东省蓬莱县人,1946年9月至1947年11月任滋阳县民主政府县长、县委委员。 庄毓铭1938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01938年1月至1939年1月在八路军山东第五支队先后任六十一团宣传队员、民运科长01939年1月至1940年10月先后任八路军山东纵队政治部战地服务宣传队副队长,山东鲁南区党委巡视员01940年10月至1947年12月,先后担任鲁南区党委公安局一科科长,鲁南二地委委员兼公安局长,枣庄市委委员兼公安局局长,滋阳县县长等职务。1947年至1949年先后担任曾希圣南下干部队队长、阜阳县长、开封市市委委员兼市总工会主席等职务。全国解放后,历任中南劳动局办公室主任、局长,中共劳动部技工培训司司长,北京劳动学院和北京经济学院第一书记兼院长,四川省物资厅党委书记兼厅长,四川省五七干校党组副组长、革委会副主任,成都电信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顾问,政协四川省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务01956年被选为中共“八大”代表,1982年12月离职休养,2002年10月病故。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