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泉男,汉族,1933年8 月13日生,山东省邹平县人, 1949年1月参军,1950年12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离休时在昆明 警备区老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 主要业绩:参军后,1949年在 华东军区后备兵团补训二师五团 二营四连任战士、事务员;同年 10月在第二野战军四兵团十三军警卫团二营四连 任文书;1950年冬,他所在团改为云南边防公安一 团仍在二营四连任文书;1951年初,调三十九师青 训班学习(为在部队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培训骨 干);两个月后回部队,以团政治处工作组之名,在 边防公安一团二营搞建团试点。1952年调团政治处 任见习青年干事、组织干事、党务干事;1954年调云 南临汾边防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科干事、干部处干 事;1958年9月调云南省军区司令部办公室任秘 书,期间在昆明军区第九速成中学、大学语文班学 习一年;1965年至1978年,先后在昆明市人武部、 昆明警备区政治部任组织科长(当时为大尉军衔); 1979年任昆明市盘龙人武部副政委、党委副书记; 1980年在云南军区“两案”(清查林、江反革命集团) 办公室工作;1982年调昆明警备区老干部工作办公 室工作,直至离休。在进军大西南中,记小功一次; 1963年,在市人武部工作时,被评为模范干部;1990 年做老干部工作成绩显著,被成都军区评为先进离 休干部。六十年不论在任何岗位、做什么工作,服从 组织调动,兢兢业业工作,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 清白白做人,按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 党、对人民、对同志问心无愧。离休后,仍不失志,教 育好子女、孙辈,保持了革命晚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