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民原名李以逊。男,汉 族,1928年出生,山东费县人, 1940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43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任中 共河北省石家庄市动力机械厂党 委常委、组织部长。 主要业绩:1940年6月在八 路军一一五师政治大队训练学 员。1941年1月在抗大一分校宣传队任宣传员,3月 在费南县由吾区作儿童工作。1941年9月至1943 年6月在费南县由吾区中队、县大队任通信员。1943 年6月任费西独立三中队战士。1944年6月至1945 年9月在鲁南军区三团三营先后任连队文书、营部 书记。1945年9月至1947年5月先后任山东军区 第八9币二十二团政治处文书、参谋处书记、连副指 导员;1947年5月孟良崮战役所在部队已改编为华 东野战军三纵八师二十二团三营十二连,他任该连 指导员。1947年5月16日,为了掩护部队撤退,敌 人冲上来,逼着他缴枪时,他拉响自己手中的手榴 弹准备与敌人同归于尽,结果他被炸伤6处,仍坚 持着撤退下来,这表现了一个革命战士宁死不屈的 精神。后在华东十三医院十二荣校疗养。1948年2 月任费县县大队一连指导员,1948年8月至1949 年10月在鲁南台枣分区十八、十四团任营副教导 员。1949年10月任铁道兵二十七大队二中队副教 导员.1950年8月任铁道兵十三团政治处组织股股 长。1951年2月参加抗美援朝,任铁道兵十三团干 部处副处长。1953年3月任铁道兵三师后勤部副政 委。1954年8月任中共河北省石家庄市动力机械厂 党委常委、组织部长(行政15级)。1958年10月受错 误处理,1979年10月恢复党籍和原工资级别。1983 年12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