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功男,汉族.1932年4 月出生,山东济阳人,1947年9月 参加革命工作,1954年1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任山东省济 阳供电局副局长。 主要业绩:1947年9月在渤 海公学学习,同年12月合并于山 东渤海区干部学校青年大队三 队,学习政治理论。1948年8月毕业,参军入伍,任 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渤海军区政治部文工团(又称 耀南剧团)戏剧股团员(演员)。期间,济南战役打开 后进城慰问演出,后到济阳慰问吴化文起义部队。 1948年12月赴淮海战役前线慰问参战将士及山东 支前民工,到前沿阵地等两月余。1949年3月完成 任务后调八兵团文工团任团员,行军4月从扬州渡 江,到南京后调华东军政大学校部文工团任团员 (演员),同年秋天离开文艺团体调新建立的华东军 区海军(东海舰队前身),任文印员、文书、收发员等 职。建国后,经过速成中学学习后,历任东海舰队工 程部队测量员、分队长、副队长、设计处助理员、政 治部干事、团政治处股长、师级单位政治部副科长。 期间,1971年秋天,任东海舰队后勤部接兵团政委、 临时团党委书记去浙江省温州接兵一个团,完成任 务后单位撤消,任37893部队副主任。1976年因病 转业后,任济阳县公安局秘书股长、局党组成员、机 关党支部副书记。1977年调供电局(后多次改名电 业局、电业公司等,现为供电公司)任副局长10年、 工会主席,并被选为县总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 会副主任。任职期间,负责政工为主和生产、经营, 单位连年分别被评为县、地先进单位和省、部级先 进单位。个人也多次受到县领导大会表扬,曾被济 南市总工会、济南市物价局评为济南市先进职工物 价监督员,获县总工会授予先进职工之友荣誉称 号、济南市总工会授予济南市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 称号(上报)。曾参加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 役、东南沿海战备工程、厦门周围海岸炮阵地及其 港湾码头建设。曾立三等功一次,获嘉奖多次。他领 导编写的《济阳县电业志》获三等奖;《往事》在征文 比赛中获纪念奖,发有证书。曾写有论文《浅谈思想 政治工作》、自传体《春节流浪记》。离休后写了多篇 散文,如:《往事》、《难忘的舟山群岛》、《吴化文起义 部队见闻》、《珍珠港参观记》等,在县报、文艺报、上 海老年刊物、海外华人刊物等刊登过。业绩曾入编 《江海之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