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发,男,1931年9月生,中专毕 业,中共党员,徐家集镇贺家沟村人。 1947年7月参加革命,历任胶东北海 军分区蓬莱青年一连战士,炮兵营,步兵 101师炮团一营文书,海军青岛基地长山 巡防区炮一营书记,海军长山水警区政治部组织科助理员。1960年1月毕业于信阳学校政工专业,以后任内长山要塞区 二区政治处组织股股长,内长山要塞区政治部组织处副处长。 1976年3月转业到龙口矿务局,历任工程处党委副书记、工 会副主席。现任龙口矿务局党委组织员。 林昭发同志曾荣立三等功二次·四等功三次。 林昭发 男,汉族,1931年9月出生,山东蓬莱人,1947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任龙口矿务局工程处党委副书记、矿区工会副主席、矿务局党委组织员。 参军前,参加家乡基干民兵,为反霸斗争和维持区、乡所社会治安做了一些工作。当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发动全国内战,向胶东重点进攻,在国家民族深重灾难的紧要关头,毅然奔赴革命战场,誓死保家卫国。参加革命后,在党和各级领导教育、指引下,牢记军队的宗旨,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战斗中适时向战友提出:“坚决消灭来犯之敌,立功的时候到了”,为此荣立四等功一次,受到连里领导表扬。在战时与和平时期,均能严格要求自己,1949年1月被党吸收为青年党员(因不满十八周岁),从此,在各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自己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革命战士。在两次进军校深造,直接接受党的培养,逐步成为领导干部后,更加刻苦学习,严于律己,实事求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对党、对人民、对革命事业无限忠诚,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主要履历:历任胶东军区北海军分区蓬莱青年一连战士、分区教导营七连班长,分区特兵营、警卫营营部文书,海军青岛基地长山巡防区炮兵营、长山水警区第四团政治处见习书记,海军长山水警区政治部组织科书记,海军长山要塞区政治部组织科助理员;1960年1月毕业于河南信阳军校政工专业,后任长山要塞区第四团二连正副指导员,内长山要塞区工区政治处组织股长,内长山要塞区政治部组织处副处长。1970年4月在北京军政大学政治系学习,8月回内长山要塞区政治部组织处任副处长。1976年3月转业至龙口矿务局工程处任党委副书记、矿区工会副主席、矿务局党委组织员。在部队曾立三等功三次,四等功三次,转业到龙口矿务局后,被评为机关先进工作者两次,优秀共产党员一次。2009年5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