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良原名姜成业。男,汉族,1925年10月出生,山东东平人,1942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任山东省汶上县司法局副局长(享受县处级待遇)。 主要业绩:少年时曾上过四年小学,七七事变后辍学在家务农。1942年2月在东平县城内王弼臣源香斋酱园我第一情报站店员,并为情报站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1944年10月在冀鲁豫抗日七中学习;194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任抗日二区粮库会计;1946年8月任东平县公安局战士、事务长、股长。1949年12月任泰西公安分局泰安公安处科员;1950年7月任汶上县公安局副股长:1955年6月任济宁公安处科员;1966年3月任济宁地区检察分院办公室主任;1971年3月任汶上县革委政研组组长;1973年3月任汶上县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司法局副局长,并主持工作。1984年离职,1990年9月离休。经地委组织部批示:享受处(县)级待遇。1993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司法行政一级金星”荣誉章一枚;1999年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颁发“献给共和国创立者”纪念章一枚;2005年8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一枚。突围战:为适应战争形势的需要,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我冀鲁豫七地委将所辖济北、南旺、昆山、张秋、汶上、东平等县地方武装部队,统一组织、集中短训、组编三干余官兵番号运河支队,转入敌后开展游击战争。1947年2月2日部队一夜跋涉拂晓进驻平阴县洪范池等数村庄休息待命,遭国民党一个正规师兵力围击。我军在党的统一指挥与敌军英勇奋战,因敌众我寡,我军多次组织突围均被敌军强烈炮火而受阻。我军被围困在方圆约十余公里峡谷地带与敌军迂回战斗,战火硝烟弥漫,我军仍以顽强毅力同敌军拼杀,从拂晓战斗到日落西山,终因敌强我弱,且我军武器装备处于劣势条件下,为减少部队伤亡,我军采取集中优势兵力和火力,突破敌军围攻堵截,冲出包围强渡黄河,在突围战中我昆山县委书记为掩护警卫员中弹牺牲,他连一个班被俘,战友梁肇琪英勇牺牲。在战斗中他因勇敢做战,并协助班长李明路冲出包围,立战斗一等功!深入敌区接夫人:1947年1月许,东平县公安局奉命撤出县城前,形势日趋紧张,故将局长赵新亭的夫人转移到东平县原二区簸箕峪村杨某家暂时隐居。同年3月许东平县公安局转战原三区洪挢桥村驻扎,局党组织要他去簸箕峪村将局长的夫人接回。时逢国民党重兵大举进犯山东解放区之际,土豪劣绅反革命气焰嚣张之时,形势恶化,处处皆敌,但组织决定就是命令,身为共产党员,人民公安战士危难之际岂能畏惧,他义无反顾,毅然从命。此行往返八十余里,行途中机警灵活地避过敌军,胆大心细地穿过敌人封锁线,到达目的地觅见杨某及夫人已天昏人静。当形势多变,迫在眉睫,当务之急,走人为最,带夫人返程中,小心翼翼、瞻前顾后,时而昂首嘹望敌情,时而侧耳聆隐声,四十余里路竞走八小时之多,至午夜后将局长的夫人安然接回洪桥村。此行频临惊险周折,幸免于难,昼日夜半一食未餐,但重任完成,无辱使命,颇感欣慰,且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赞扬!动参:1948年10月,东平县动员青年参军工作,县、区各部门包村负责动参任务,东平县西南边沿区杨城坝、侯仓、姜店等村庄位于东平、汶上两县交界处,群众基础比较薄弱,反革命残渣余孽尚未彻底肃清,昼伏夜出、制造混乱、扰乱民心,社会秩序不够安定。故县领导指令公安前往动参工作。县局决定由他负责带四名公安武装战士组成工作组赴上述村庄力行任务。为确保任务 的完成,工作组进驻后,首先分头入村深入基层,机 动灵活地走访群众,分别召开党员、干部积极分子 多种形式的座谈会,经多方面摸底调查,上述人员 现状还是好的、可以信赖的。故首先分别召开党支 部、村委会、积极分子座谈会,郑重阐述动参工作的 重要性,紧迫性以及任务的艰巨性,增强与会人员 责任心、使命感、光荣感。从而使大家感悟到动参工 作责无旁贷,必应率先行动,达到了思想认识上工 作行动上的一致。共同倡议,工作上点、面结合,统 筹兼顾,多措并举的工作步骤:一是,广泛发动群 众,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这是完成任 务的基础和根本保证。二是,做好重点户和重点人 的工作,耐心细致地有针对性的走访谈心活动,切 实做好对他们的政治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这是完 成任务的着重点。三是,适时开好适龄青年动员教 育会议,号召广大青年响应党的召唤,积极报名参 加光荣的人民子弟兵,这是完成任务的关键。四是, 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各类会议不同场合大张 旗鼓地宣传大好形势,革命必胜、敌人必败、保家为 国、人人有责,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等爱国主义教育 理念,达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工 作为先导,要贯穿工作始终。五是,做好拥军优属工 作,切实解决军人后顾之忧,逢年节日组织群众向 军属慰问,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 题,使军属感受光荣,让军人在部队心安。通过上述 工作,很快掀起了父亲送儿子、哥哥送弟弟、妻子送 丈夫的感人场面,月余时间圆满完成动参任务。在 这次动参任务中,他被评为一等功!镇反:遵照毛主 席党中央1950年10月10日在全国开展镇压反革 命运动的指示。某县在党、政统一组织领导下,全党 动员,全民发动,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党中央重要 指示,号召广大群众和受害家属伸冤诉苦,声讨反 革命分子的滔天罪行,掀起了大检举大揭发反革命 分子的罪恶热潮。经核查研究决定逮捕隐藏在家和 畏罪潜逃外地县、区、乡长、特务、叛徒以及混入我 革命阵营的内奸等反革命分子400余名,搜缴各类 武器弹药一宗。遵照党中央“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坦 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经审理核实,报经上级 批准,大张旗鼓地镇压一批血债累累、罪大恶极,不 杀不足以平民愤的重大反革命分子。从宽处理坦白 交代、低头认罪、确有悔改表现的多数一般反革命 分子。同时遵照党中央提出“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 枉一个好人”的指示,县委、县政府主持召开有代表 性各界人士参加的人民代表大会,把有代表性的一 批反革命案件向代表们汇报案情,请代表们审议并 提出处理意见。这一举措不仅保证了案件质量,也 使代表们加深认识党中央镇压反革命英明决策以 及政策的正确性、必要性。这场轰轰烈烈、振奋人心 的全民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打倒了北霸天、除掉 了南霸天、斩断了地头蛇、铲平了雁过拔毛的路霸, 人民群众扬眉吐气、载歌载舞,洋溢着欢欣鼓舞的 气氛。镇压反革命运动取得了伟大胜利,它不仅严 厉镇压了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挫败了反革命复 辟阴谋,捍卫巩固了国家政权,而且大大提高了人 民群众阶级觉悟,增强了对敌防范能力,保卫了胜 利果实,为社会安定奠定了牢固基础。在镇反工作 中他立一等功!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1955 年至1956年期间,济宁地区各县(市)时有发生入室 行窃、路劫行人、流氓活动等事件,刑事犯罪活动猖 獗,群众不敢外出,天不黑就关门闭户,搅的人心惶 惶,民不聊生,社会秩序一度出现混乱。地区紧急召 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打击刑事犯罪工 作。会后各县(市)政法部门在党、政统一组织领导, 认真研究贯彻地区会议指示,抽调大批得力干部, 建立专门领导班子,组成若干工作组,深入基础,通 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发 动群众,检举揭发刑事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经核 查上报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材料三百余宗。经上报批 准大张旗鼓地逮捕处理一批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 劣有民愤的刑事犯罪分子,狠狠打击了刑事犯罪分 子嚣张气焰。经过统一集中打击行动,刑事犯罪分 子活动大大收敛,社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心 安意满,呈现出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良好社会新风 尚,在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他评为一等功,奖励纪念 册一本,金笔一支!该同志17岁即投入党的工作,在 革命生涯中,主要从事人民公安保卫工作,身负捍 卫国家政权、外御敌寇、内锄汉奸、维持社会秩序,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抗日战争尤其三年 内战艰苦卓绝年代里,在党的英明领导下,不畏严 寒酷暑,跋山涉水,浴血奋战,冲破重重艰难险阻, 历尽艰辛,矢志不渝,不屈不挠,机智勇敢的同形形 色色的敌人进行生死顽强的拼搏。进入社会主义和 平建设及国家暂遭遇困难时期,服从党的领导,听 从党的指挥,坚定自己的信念,毫不动摇地尽己所 能,兢兢业业孜孜不倦地埋头苦干,在革命大熔炉 里经受磨难和考验,既而对人生、世界、价值三观的 理论上更加深化,党和国家的革命事业,人民的利 益高于一切,一切为了伟大的革命,把个人的一切 置之度外。实践鉴证:在风风雨雨、出生人死、舍生 忘己、艰苦卓绝的岁月里,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的 坚强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无愧 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为公安战线上一名忠诚卫 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