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岳峰曾用名姜岳烽、姜月 琴,高级经济师。男,汉族,1931年 11月1日出生,山东省牟平县前 姜家村人,大专文化,1946年4月 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6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1991年12月离休前 任安徽省劳动局办公室主任。 主要业绩:出身贫苦农家,婴年丧父,与母亲和 姐姐姜孟英(1939年入党)相依为命,艰难度日。为 了劳苦大众的解放和寻求个人的发展,1946年4月 在胶东莱阳考入鲁中公学,该校当时校址在鲁中行 署所在地山东博山县城,校长为鲁中行署主任马馥 塘兼任,实际工作由教育长柳逸主持,到校后编为9 队,队长李调元,指导员吕剑民,主要学习毛主席 《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树立革命的人生 观。1946年10月调入鲁中联中学习。1947年2月至 5月调鲁中军区4师10团任工作队员,协助供给员 丘为时工作,参加莱芜战役,后返校继续学习(联中 转移到渤海解放区阳信县范家桥后对外番号为鲁 中军区独立支队3大队9中队),在此期间,曾立学 习三等功、民运四等功。1948年4月调华东建设大 学“三查三整”、学习土改政策等,6月经陈时英、李 涛介绍参加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48年8月调中国 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后勤卫生部医政处任文书。 1949年3月调华东军区后勤司令部警卫营营部任 文书,同年6月经教导员王波、营长郑玉甲二同志 介绍参加中国共产党。期间荣获华东军区颁发的淮 海战役、渡江战役纪念章,在京沪杭战役中立四等 功。1950年1月任华东军区后勤军械部警卫一营营 部书记,同年7月调军械部第四军械管理处处部 (1951年1月改为第四总库)任书记。1952年8月调 华东炮兵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学习。1953年4月转业 到安徽省人民政府政法委员会工作,历任科员、研 究员、科长级干事。1956年9月任省委政法部巡视 员。1963年6月调任省委监察委员会审理处秘书。 1969年2月单位推荐到省革委会,分配在省上山下 乡办公室(1974年12月改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 公室)工作,历任下放干部组负责人、巩固教育组组 长。1975年10月任省知青办党组成员及安置教育 处处长、政秘处处长。1980年10月省知青办并入省 劳动局后,任省劳动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除了 做好本职工作外,为了探讨劳动法制建设,推动劳 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宣传报导方面做了不少 工作。1986年以来,在中国劳动人事报、中国劳动报 和安徽日报发表了劳动立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等方面的论文6篇,在省内外10多家新闻媒体 刊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报导20多件次。 作为中国经济出版社1988年8月出版的《现代劳动 管理学》一书的编委,编写了劳动立法等章节。还应 安徽财贸学院的邀请为该院劳动专业班讲授了劳 动争议仲裁课。1991年3月被评为办理省人大代表 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先进个人,荣获安徽省人大、 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颁发的荣誉证书。1991年12 月被评为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室先进工作者,荣获安 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事局颁发的荣誉证 书。离休后离而不休,继续做力所能及的工作。作为 《安徽省劳动志》的编委继续参与完成了劳动志的 编写工作。1994年2月受聘为安徽《培训天地》杂志 编审稿件、撰写文章,能够尽心尽力,埋头工作,奉 献余热,直至2000年7月因视力下降,方请辞搁笔, 与夫人朱光全,含饴弄孙,颐养天年,共享天伦之 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