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剑虹同志简介:

郝剑虹女,汉族,1929年11 月出生,山东单县人,1948年10 月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前任郑州 市人民银行花园路办事处科员会 计师。 主要业绩:1936年在山东单 县上小学至1946年高中毕业,同 年考入省立高级工业学校染织专科.1948年9月毕 业。毕业后看到国民党发动内战,祸国殃民,造成了 人民的痛苦,只有共产党才是人民的救星,毅然回 到解放区,在山东单县参加人民县政府工作。1949 年3月他们从农村进入了县城,调冀鲁豫湖西专署 贸易公司任会计员。1949年她被调到冀南银行单县 中心支行工作,为了适应工作需要,曾到平原省银 行学校学习银行会计专业知识一年。1951年调中国 人民银行平原省分行营业部任会计员,从此她一直 在银行从事会计专业。1952年任中共新乡市委会计 员。1953年至1966年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 外业务局科员、河南省分行会计处科员、河南省商 丘市银行会计员、河南省水利厅工程队财务股股 长。1966年任郑州市人民银行花园路办事处科员会 计师。1988年10月离休。她热爱本职工作,克服困 难,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能 较好地完成党所赋予的任务。1951年银行各项制度 虽已建立起来,但在银行与异地银行之间的往来汇 兑、资金划拨、清算办法尚未很好的建立起来。她在 单县中心支行工作时期,正是建立联行往来帐务组 织的时候,她担任组长,带领她们小组学习党的政 策,钻研联行业务,从大局出发,及时认真地进行了 对帐。发现差错及时查询,保证了异地资金及时清 算。在联行之间的汇款解付方面,抱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提高警惕,从点滴可疑之处发现问题,防止坏 人钻空子,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1951年在单县中 心支行工作时,曾发现有人持异地某支行签发的汇 票取款,观察此人形踪可疑,经过电话查询,对方银 行证实,确实是一张盗窃票。她知道此时银行制度 还不健全,类似造假冒领等问题还会时有发生,因 此她不断提醒自己,不敢稍有疏忽或麻痹大意。1966 年在省分行营业部办解付汇款工作时,也曾遇到某 县支行以某企业单位的名义汇给某队的一笔电汇 款,在向取款人询问情况时,发现该款是假冒的,经 送保卫部门查汇,属于盗窃行为。她在工作中除警 惕不法分子假冒盗窃国家财产情况以外,还注意了 清理帐务的工作,如对银行发放贷款不能及时清理 收回,影响银行资金周转,她经常检查应收回贷款 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在平原省银行营业部作 复核工作时,发现实物贷款帐混乱,她曾在业余时 间进行逐户查对澄清,并向有关事业部门提出报 告,协助有关部门逐户摧收,在半年的时间里收回 了长年拖欠的实物贷款,得到了省分行的通报表 扬。1953年在总行国外业务局工作时,该局是对设 在国外的中国银行领导机构,要根据业务报表统计 的数字和有关资料制订政策。她负责统计工作,按 时提出报表,做到了认真负责,迅速及时,不缺报, 不漏项,能准、快、全地反映经济情况,多次受到局 领导的口头表扬。1958年在河南省商丘市银行工作 时,正是搞大哄大嗡时期,对以前制订的行之有效 的制度要破1日立新,如以前的会计、出纳分工负责, 交叉复核,互相监督,避免差错,这本来是临柜工作 必该执行的办法。当时强调会计、出纳、储蓄、信贷 四合一,也就是一人临柜要担负四个方面的工作, 只求快速不讲复核与监督,不仅造成帐务混乱,也 造成人的思想上的混乱,她以高度责任感,兢兢业 业,克服困难,减少差错,但这个四合一的办法确实 危险性很大,她曾数次向领导提出建议,讲危害,经 过一段时间检验,修改了这种不合理的方法。她参 加工作40年,基本上是一直在搞财务会计专业,热 爱本职工作,服从党和组织的领导,能够领会党的 各项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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