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金1926年生,回族,河北省沧县李天木人。1944年参加渤海军区回民支队。1945年加人中国共产党。曾任渤海军区回民支队战士、班长、排长等职。参加了阳信、黄骅等战斗。1946年参加了平泉、长春、辽沈会战等战斗战役。1951年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任中国人民志愿军铁道兵二师二团参谋长、副团长。1953年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三级勋章。1958年10月转业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任自治区糖厂党委书记、厂长、自治区农机局处长等职。1985年离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给李宝金同志颁发了金质奖章。 李宝金:回族,河北省沧县李天木村 ,一九二六年十一月生,四四年六月参加勃 海回民支队,四五年十一月入党。转业前任副 团长兼参谋长,五八年转业到宁夏糖厂历任书 记、农机局处长。在朝鲜荣获三级勋章一枚, 四六年在东北回民支队二大队被评为模范党 员。 老伴:佟惠云,同乡人。女儿李惠,儿子李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