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殿文同志曾用名马知新,河北省献县人。生于1924年2月6日。他早在学生时代就追求进步思想,积极投身抗日救国的革命活动。1941年冬,王殿文同志在青岛市崇德高中读书时,参加了青年抗日先锋队。1942年8月进入山东抗日大学学习,参加革命工作。194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他积极参加革命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土地改革和统战工作。历任胶东蓬莱县实验区工作队队员、蓬莱县青委委员、北海地委统战部干部。1944年9月,受组织派遣赴哈尔滨做地下工作。解放战争时期,他先后任哈尔滨保安纵队三团政治处副主任,哈西军分区政治部宣传科科长,肇东县政府秘书、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新中国成立后,王殿文同志历任黑龙江省肇东县县长,绥化林业管理局副局长,绥化林业办事处主任,哈尔滨森林工业管理局副局长,黑河林业管理局局长,黑河专员公署副专员,黑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国务院农林办公室林业组副组长,农林部基建局、物资局主要负责人,农业部办公厅主任,林业部计划局局长、党组成员、副部长。1995年5月离职休养。因病医治无效,于1997年2月2日凌晨4时50分在北京逝世,终年7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