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永录,男,1926年8月出生,汉族, 高小文化,沂水县沂水镇前埠东村人。 1947年11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历任区武工 队班长、村供销社社长、淮海战役支前队 连长、城郊区石山乡主席、城关供销社主 任、县肃反办公室工作人员、县工业局科 长、县橡胶厂厂长、县化肥厂党支部书记、 县法院副庭长、庭长、副院长职务,1987 年12月离休。 铁永录在战争年代,踊跃支前,积极参加党的各项工作。在 解放后,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法院工作期间,从一名 中层干部到院领导,始终忠诚党的事业,顶住各方面压力,努力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特别在改革开放以后,致力于司法体制的恢 复,为我县审判工作走向正常化做出了贡献。在严打斗争中,他 带领全院干警稳、准、狠地打击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 了全县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