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抚恤证由华东军区第三野战军抚保委员会颁发,山东省人民政府翻 印。该证正反共8页,土黄色草纸油墨印刷,字迹不太清晰。封面上印有“军 人抚恤证”及其证件编号,并印有山东省胶东区抚保委员会的印章。证附 内页内容有抚保对象的简历、伤残等级、证附说明及每次领取抚恤的记录。 此证中记载战士壬洪典的信息:王洪典,男,25岁,九纵二十七师 七十九团战士,山东招远人0 1 947年入伍.1947年左脚负伤,三等甲级残疾, 1949年10月退休,安置在招远县。革命军人抚恤证内文:查王洪典同志 在革命战争中英勇奋斗,光荣负伤,致成残废,经本会考核属实,特发此证。 落款是华东军区第三野战军抚保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