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朴 原名李瑞祥,1918年8 月出生,平邑县孟家湖村人,1936 年10月加人中国共产党。费县师 范讲习所四级学生。1936年至 1938年任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费 县分队干事会干事、校党支部委员。 1938年9月任中共费县县委组织 部组织干事。1939年12月任中共 鲁南一地委组织部副科长。1942 年3月任中共邹县二区区委书记。1943年12月任鲁南公 安局侦察干事。1944年1月任费县公安局股长。1945年 5月任运河县公安局股长。1945年11月任滕县公安局分 局长。1947年10月任滕县公安局副局长。1948年1月 至6月在华东建大二校一部学习。1948年8月至1952年 6月先后任昌乐县公安局工作队组长、副局长、局长。1952 年6月任潍坊市公安局局长。1953年2月任昌潍公安处 副处长。1954年6月任山东省公安厅副处长。1955年5 月任铁道部第五工程局处长。1957年7月任铁道部第六 工程局处长。1959年8月至1960年10月为铁道部干校 学员。1960年10月任铁道部西北工程局副局长。1963 年10月任铁道部宝鸡工程机械修造厂厂长。“文化大革 命”后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