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以丰男,汉族,1929年5 月出生,山东省潍坊市人,1947年 7月入伍,1950年3月加入中国 共产党,曾任浙江温州城乡建委 副主任。 主要业绩:初在潍北县台底 区征收所任办事员、会计。1948年 11月随军南下。1949年6月以 后,历任宁波庵东特区办事员、会计、纪委秘书,宁波 地委纪委秘书,副主任、主任、监委副书记,宁波市委 常委、组织部副部长,宁波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奉化 县委副书记,慈溪县委副书记,永嘉县委副书记、书 记,温州城乡建委副主任等职。1985年5月离休。 1984年曾被评为温州市机关先进工作者。王以丰同 志在战火纷飞的岁月里,为了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 解放,为建立新中国,毅然投身于革命。参加革命后, 认真遵守各项纪律,一切听从领导指挥,服从组织安 排,迅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革命战士,为推翻三座大 山建立共和国立下了功劳。建国后,为了保卫国家 安全和人民幸福,为了祖国的强盛和繁荣,仍然一如 既往地奉献出了自己的光和热。该同志爱憎分明, 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处事公道,在被党培养、并担任 了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后,更是以身作则,吃苦在 前,享受在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保持和发扬了党 的优良传统,始终善于领会党的各项指示精神,贯彻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多次受 到上级的表扬和奖励。